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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拟微球藻油和前花青素的解读(​2024年第5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1信息来源: 卫健委

最近,国家卫健委公布了“三新食品”公告(2024年第5号),有2个新食品原料获得行政许可,分别是拟微球藻油和前花青素:

附件1  拟微球藻油等 2 种新食品原料

一、拟微球藻油


二、前花青素



新食品原料解读材料:
(一)拟微球藻油
拟微球藻油是以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 gaditana)为原料,经乙醇提取、过滤、纯化、浓缩等工艺制成。拟微球藻油主要成分为总脂肪(其中EPA含量≥20g/100g),且含有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营养成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第5号公告已批准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 gaditana)为新食品原料。本产品推荐食用量≤2克/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拟微球藻油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认可其食用安全性和具有食品原料的属性。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鉴于拟微球藻油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二)前花青素
前花青素是以松科松属植物海岸松(Pinuspinaster Aiton)的树皮为原料,经研磨、乙醇提取、过滤、浓缩、干燥等工艺制成。其主要成分为前花青素(≥50.0g/100g),且含有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蛋白质、脂肪等营养成分。
欧盟批准海岸松的树皮可用于膳食补充剂。本产品推荐食用量≤150毫克/天(以前花青素含量50g/100g计,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当摄入含有此类物质的其他食品时,应该注意每日摄入总量不超过每日推荐食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前花青素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认可其食用安全性和具有食品原料的属性。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鉴于前花青素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摘自NHC官网并由北京鑫金证梳理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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