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7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91号),推动实现化妆品(含牙膏)、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档案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效率。公告的核心内容如下:
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对进口品及境外的飞检了,早在2023年11月时也通报过对境外日本化妆品企业的飞检通告,所以,境外进口企业更应注意:产品注册备案、检验及不良反应检测等环节的问题处理,把控风险、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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